根据劳动法,辞职跳槽是员工的权利,所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是非常合情合理的。
但是,跳槽的“游戏规则”不可以违反,只有正确行使辞职权利,才能实现无风险的跳槽。
一、提前通知辞职,不要说走就走。
《劳动合同法》 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劳动者辞职的要点有两个,一是需要提前。一般而言,劳动者只要提前30天或者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走人了。
当然也有例外,如果双方签订有服务期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的,须按协议履行。
二是需要通知,通知要有相应的证明,所以应是书面通知,而非口头通知。
单位负责人签收辞职书的材料、领导同意辞职的回复件或者办公室人员出具的盖有行政公章的签收单等,都可以作为书面提出辞职的证据。
如果单位一方拒收辞职信,最好的办法是用特快专递邮寄,在附言一栏注明是某某的辞职信,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单位不承认收到辞职申请书,特快专递回执单就是有效的证明。
二、特殊情况下可以说走就走。
提出辞职满一定时间才能离职,这针对的是一般情况。在一些法定的特殊情形下,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最常见的是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出现这种情况,劳动者不用提前通知,而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走人。
另外,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无需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走人。
三、新工作应妥善安排。
1、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在劳动合同未解除之前,不要急于签订立即生效的劳动合同,否则可能构成双重劳动关系,并因此导致自己和新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2、从提出辞职到新单位上班有个时间差,常需一月左右甚至更长的时间,这期间的变数劳动者是无法控制的。
比如新单位对有意跳槽的人口头承诺高薪,当跳槽之后,新单位却变卦了,不兑现当初许诺的待遇,说好月薪1万缩水成了8000元,让跳槽者大呼上当。
可行的做法是,跳槽前与新单位签订一份意向协议书,约定:劳动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新单位将聘用该劳动者,并明确约定工作期限、工资报酬、工作岗位、违约责任等条款。
这样,即便新单位出尔反尔,劳动者的权益也有保障。
四、三大雷区不可踩。
1、有服务期约定的,不可贸然提出辞职。
2、有竞业限制协议的,辞职后不可违反。
3、知悉原单位商业秘密的,辞职后不可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
五、老工作应办妥交接。
劳动者辞职后,应归还公司财物,妥善进行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应有明细单,并对相关费用一次性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