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月初下发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
辽宁域内企业只要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均可申请稳岗补贴。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实施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
在《通知》中提到,7月1日起,2014年度符合政策范围的企业可以申请,政策执行至2020年年底。在补贴比例上,辽宁省执行了国家规定的最高比例,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以某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400万为例,通过审核后将收到200万的补贴。预计失业保险一年将支出18亿元,全省将有20多万户企业受益,7年预计将发放120多亿元。
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将主要用于三个用途:职工生活费、代缴职工社会保险和用于职工培训。
去年11月,人社部、财政部等多部门印发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通知,决定对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不裁员和少裁员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这类企业多为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
经济下行压力下,辽宁省下调了就业目标,今年早些时候就曾有计划出台上述稳岗补贴。
近年来,辽宁省新成长劳动力人数逐步下降、企业用工需求减少。2015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将达28.4万人。今年全省实名制就业指标由往年的100万人调到80万人,降低了20%,新增就业指标由往年的70万人调到40万人,降低了42.9%。
调整幅度较大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而经济形势对就业的影响有着滞后性,所以从去年就开始的经济下行在今年的就业指标中有了体现。二是统计口径发生变化,会挤去指标中的水分。三是受大环境的影响,裁员、待工的企业较多,无形中给实名制就业增加了不小的阻力。